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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城市中,汽車已成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率非常高的交通工具,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持續上升,汽車銷售、維修和保養業務也變得越來越常見,汽車4S店暗藏了不少稅務風險。
風險點一:無票收入沒申報
實際工作中,汽車4S店的顧客主要分公司(法人)客戶和自然人客戶。公司(法人)客戶出于財務報銷的需要,辦理汽車維修、保養等業務后,都是會及時索要增值稅發票。相對應的這一部分收入,由于有開票記錄,汽車4S店一般都會根據實際情況入賬,如實納稅申報。
而自然人客戶在汽車4S店的日常經營中,占比很大。這一部分客戶在辦業務后,往往沒有索取發票的習慣,造成汽車4S店存在無票收入,這一部分收入,極容易成為汽車4S店的稅務風險點。
近期,稅務機關對汽車經銷4S店甲公司(以下代稱甲4S店)開展專項檢查。在核查金稅三期稅收管理系統中的相關數據時,稅務工作人員發現,甲4S店申報的數據中,無票收入的月均水平在2000元左右。這與行業平均水平相差甚遠,引起了稅務工作人員的關注。
經調查取證,稅務工作人員發現,甲4S店的顧客構成情況中,自然人客戶占比達85%,對應的營業收入占總營業收入的78%左右。經核查,該4S店在確認收入時,并未將所獲得的無票收入,全部填列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無票收入”欄次進行申報,造成少繳增值稅10余萬元。
目前,一些在汽車4S店辦業務的自然人客戶,尚未養成主動索要增值稅發票的習慣。在日常工作中,汽車4S店財務人員尤其要注意這類業務背后隱藏的稅務風險,關注開票收入和無票收入是否已全部申報,從源頭上防范少繳增值稅的風險。
風險點二:促銷回饋漏處理
為提升銷量,許多汽車4S店常會舉辦促銷活動,在消費者購買汽車時贈送車膜、真皮座套、地膠板等禮品。按照增值稅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促銷活動贈送的實物禮品,應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
稅務工作人員在查看甲4S店的商品臺賬、銀行對賬單、發票往來等資料時,發現其銷售收入中,并未包含視同銷售行為對應的收入,這顯然與稅務工作人員掌握的客觀事實不符。
在對甲4S店賬務資料進行檢查,逐筆核實具體業務和相關數據明細,比照會計賬簿、發票往來以及銀行對賬單后,稅務工作人員發現了事情的來龍去脈:甲4S店在賬務處理時,將采購實物禮品的支出,計入了企業銷售費用,且未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這導致甲4S店需補報不含稅銷售額近百萬元,補繳增值稅稅款約15萬元。
促銷送禮品是當前很多企業都是會采用的一種銷售方式。在日常工作中,汽車4S店財務人員要重點關注本公司有無視同銷售行為,如有,則要合規進行相應處理,如實計算繳納增值稅,防范偷稅漏稅風險。
風險點三:關聯交易不合規
據悉,為適應汽車市場消費者多樣化的需求,汽車4S店的經營模式也推陳出新,實行集團式經營管理。在深圳市,集團公司在全市范圍內設有多家汽車4S店,并經營多種汽車品牌的情況比較普遍。
稅務工作人員在核查甲4S店的會計賬簿時發現,甲4S店將與另一家汽車4S店(以下代稱乙4S店)之間的交易資金往來,計入了“其他應付款”科目,且交易雙方是同屬于一家集團公司的關聯企業。
通過逐筆核查甲4S店近兩年的賬冊,并比對其往來款項及詳細訂單,稅務工作人員發現,甲4S店將自家代理的汽車,以低于成本價12%的售價,銷售給乙4S店,然后按照高于市價6%的價格,購進乙4S店代理的汽車,而乙4S店當前又處于虧損狀態,存在隱瞞營業收入、轉移利潤的風險。最終,甲4S店需補報營業收入近650萬元,補繳企業所得稅稅款約160萬元。
開展關聯交易,是許多企業為了提升市場競爭力而選擇的一種經營方式,但如果企業不重視其中存在的稅務風險,不僅會給自己帶來損失,還會導致關聯方產生稅務風險。因此,汽車4S店如有關聯交易行為,需按《企業所得稅法》對于獨立交易原則的相關規定,如實辦理申報,并完善同期資料,避免其中的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