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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查個人所得稅的事情,我們先后說了有好幾次了。這次國稅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發布的《自然人稅收綜合管理平臺四期建設項目公開招標公告》更是進一步證明了這一點。
這就意味著自然人稅收綜合管理平臺四期建設已經著手啟動,在其中最為重點的是將加強對于兩類人群的涉稅監控和管理,即健全以高收入高凈值為重點的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
我們翻看了與招標相關的技術需求文檔和項目建設目標,大致歸納出新系統上線后的主要功能有以下幾個方面:
1、強化對經營所得申報的管理。
針對經營所得年度匯算的納稅人,先摸清當地區的經營所得納稅人底賬,并建立動態應申報清冊,實行分級分類和網格化管理。同時,實現經營所得一人式數據歸集和經營所得一人式查詢,全程跟蹤匯繳人群的匯繳申報。
2、對股權轉讓、股權激勵等個人所得稅重大事項進行重點監控。
對于諸如個人股權轉讓、非貨幣性資產投資、股權激勵分期納稅等個稅重大事項建立監控預警機制。
3、對個稅信息報送及預扣預繳加強監控和服務,并及時開展數據治理。
在這里還明確了一些風險指標,諸如:
(1)預扣預繳申報中申報收入畸高或畸低,扣除項異常,五險一金填報數低于測算下線等。
(2)雇員信息報送中,存在雇員未實名、聯系方式異常、連續零收入申報或未申報、年齡有異常等。
(3)扣繳中,存在同一屬期大量5000以下收入人員,同一屬期被大量異議申訴等。
(4)存在代開勞務發票沒有及時、足額扣繳個人所得稅的情形。
4、對個稅經營所得疑似違規核定重點監控并同時可定位到疑點被投資單位和投資人。
5、整個項目預計在簽訂合同后5個月內完成系統的開發和上線運營,據此粗略估算,新系統2023年5月份有可能會上線。
其實健全對高收入、高凈值人群稅收管理體系,并不是深圳一地的事情。早在《全國稅務系統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文件中就已經被提及和著手布局。
當下,全國范圍內針對高收入、高凈值這兩類的群體的監管都在不斷加強,各地預計也會逐步更新個稅監管系統,未來隨著新稅收環境的上線,伴隨著一人式歸集的建設完成,相關的監管會更加精準和嚴格。
也因此,我們在這里建議高收入和高凈值兩類人群,這5種違規行為不要再有了:
1、進行虛假申報:過往因為虛假申報被查的案例多如牛毛,這個就不給大家解釋了。
2、不按規定進行年度匯算:無論是經營所得還是綜合所得,符合條件的都需要在次年進行年度匯算,應當進行匯算而不進行匯算,小心稅務局找上門。
3、進行虛開:主要是一些高收入個人通過注冊個體戶進行虛開,然后達到少交稅的目的。這類行為不僅涉嫌偷稅,還可能被判刑,大家慎重。
4、利用陰陽合同、現金收款等手段來進行隱匿收入:屢見不鮮的行為,不少人因此翻車。
5、利用轉換收入性質等手段進行偷稅:主要是借助稅收洼地和核定征收,很多明星、主播被查被罰的案例,已經給我們說明了這事不可取。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尤其高收入、高凈值群體更應該做出應有的稅收貢獻,別老是想著動歪腦筋,最后偷雞不成蝕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