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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比較常見的工商異常有四種情況:
1.年報異常
這類屬于企業沒有能夠按時年報。
按照相關規定,凡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設立的公司,不管是不是開業,不管是不是獨立核算,都應該在本年度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年報。
只不過上海地區今年由于疫情影響,公司工商執照年檢年報截止時間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
2.公司地址異常
這類屬于借助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聯系不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工商局在履職過程中會不時發送信函或是致電注冊地址上的聯系方式,倘若沒有人接納企業的信件或電話,經核實確認公司不在該地址,則將認定為工商異常。
工商局還會派遣相關工作人員到現場實地考察核實狀況,如發現根本就沒有這個公司的門牌號,或者是雖然有門牌號,但是根本無此公司,那么也會直接將公司列入到經營異常名錄上。
3.未按要求公示
工商局會要求企業公示如股東或發起人的認繳和實繳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股權變更、行政許可、知識產權出質、行政處罰等信息,如果企業未在規定的期限內開展公示,那么公司也可能會被認定為未按規定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從而被標記異常。
4.公示信息虛假
企業在公示公司信息時,故意隱秘公司真實情況,或是利用公司招搖撞騙,被工商局查出來后,會被認定為工商異常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