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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用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實收資本,存不存在稅務風險?
情況一
若是你們公司是屬于自然人股東,用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實收資本,應當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適用于20%稅率繳納個稅。與此同時資本金增加了,還要繳納印花稅。
情況二
若是你們公司是屬于法人股東,用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實收資本,免交公司所得稅。與此同時資本金增加了,還要繳納印花稅。
參考政策
1、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10〕54號)明文規定:提升公司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管理,對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按照政策明文規定計征個稅。
2、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并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3、《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4、《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镀髽I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5、《印花稅法》明文規定,營業賬簿按照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五計算繳納印花稅。第十一條明文規定,已繳納印花稅的營業賬簿,以后年度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比已繳納印花稅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計算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