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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總怎樣才能想從自己公司"拿錢",要如何即合法合規又能避稅呢?讓我們來看一下,老總從公司的賬戶上“拿錢”,如果是合理合法合規合法的話,那么是極易受到稅務局的重點關注的,如此一來也是屬于濫用職務之便謀利,還會被稅務局認為有偷逃稅款的行為,一旦罪名做實,那么就是補繳罰款+滯納金。
不是合理合法的公轉私,無論老總是以法律上有相應的隱患,還會對公司有相應的影響,一旦被稅務稽查那么后期的業務開展困難重重,收到的限制也會比一般正常經營的公司要復雜很多,稅務局一發現不對苗頭,就會要去法人去約談。那么針對這個情況,應該怎樣才能進行節稅呢?
方案1:發工資
按照年薪計算的方法來給在職員工發放工資,如此一來發放個稅沒變化,但可避免社保基數過高。
方案2:以向公司借款的節稅方式
老總可以以借款的方式,向公司的賬面合理的公轉私,這種是不交稅的,但是有一個問題,就是“有借,那么就有還”,錢是在短時間類借出來了,但是需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還回去。
方案3:以公司的名義買車
老總想要買車不要以個人的名義購買,可以以公司的購買,這樣的話,策劃是自己在使用,但是策劃所產生的費用,如:保養呀、加油呀、維修呀、等等,消費都是可以獲得相應的發票來用于抵扣,這樣的話企業所得稅少交了很多的稅費。
方案4:了解地方政府的稅收優惠政策
將公司所有合適的業務,都以業務分包的形式,在園區成立一家個體戶/個獨,正常經營發生業務的往來,再申請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之后個人經營所得稅僅為0.6%~1%,用個體戶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來處理稅務局問題,以及開票問題。以100萬業務來舉例,僅需要繳納0.6萬元~1萬元的,就可以完稅提現了。
運用地方政府的稅收扶持政策成立個體戶,不僅可以合理合法的“公轉私”,還可以少交高達20%股東分紅個稅,開具的發票,還用于抵扣企業所得稅,如此一來企業所得稅的稅負壓力也降低了。注:個體戶/個獨,一年以500萬開票額為限制,金額大可以成立多家,注冊和注銷都不需要本人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