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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稅務改革的更加深入,會計人員對財務人員的需求越來越大了,如果遇上一個不負責的人,不僅不會及時地執行稅務改革,還有可能造成大量的稅務問題,導致企業的經營受到影響。
下面給你們講講幾個常見的逃稅違法違規的現象,它們不是合法的,也不是逃稅!企業管理者一定要注意這一點。
1、虛報單據
這些年來,稅務部門對這些違法逃稅的行為進行了嚴格的檢查,有的公司會偽造收入,有的公司會在沒有發生交易的情況下,制造虛假的收入,這樣可以減少公司的稅收負擔,但也會受到稅務部門的嚴懲。
如今,近年來電子票據的日益流行,虛假開具的電子票據也越來越多。不管是什么方法,如果是假的,都是假的,雖然可以減輕公司的稅收負擔,但違反了國家的法律,就是逃稅。
2、內外帳目
利用內帳和外帳掩蓋營業利潤被審計的現象并不少見,所謂雙重帳稅計劃,就是將公司的財務報表編造出來,然后進行納稅申報,而對內賬目則是企業真實發生的,能可靠反映經營交易情況的。
這種隱瞞、虛報企業運營數據的行為,也是一種逃稅,并不是一項合法的稅務計劃!
3、不區分減稅項目
企業在營業時,兼營與混業并無區別,同時兼營免稅或減稅項目的,分別核算免稅和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沒有單獨計算的,不得免稅或減稅,歪曲稅務優惠的行為,即屬稅務計劃,而不是稅務計劃,是直接的逃稅。
4、個人私帳的收繳掩蓋了所得
許多公司為了獲得更大的利潤,都會采取折價出售,以彌補企業生產的商品低于市場價的利潤,而這些現金和實物在收到后,既不入賬也不作價外收入,更不作“進項稅額轉出”,形成帳外經營,達到不納稅的目的。而股東的私人帳戶作為公司的收款,公司帳戶與股票持有人之間的往來。以實現公司資產逃避納稅義務。
如果被發現了,那就是要繳納稅款,還要繳納滯納費,還有公司的法人和財務部。
《稅收征管法》中,有一條明文規定:對逃稅的,應當依法追回未繳納的稅款和滯納金,并對應繳稅款的五成五倍以下的罰金;對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扣繳義務人使用上述方法,拒不繳納或減少已扣稅款,則應向其繳納稅款,并對應繳稅款的數額處以五成以上的罰金;對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規定:納稅人隱瞞、隱瞞、隱瞞、隱瞞、隱瞞、逃避納稅,偷稅漏稅金額超過10%的,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