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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稅收征管法》,稅務稽查被賦予的行政執法權力有查賬征收權、場地查驗權、責成出示數據資料權、詢問權、查證權、查驗存款賬戶權、稅收保全措施權、稅收強制措施權等。
在具體實施查驗時,稅務機關稽查人員一般2人一組,會向被查對象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稽查人員會通過實地檢查、詢問、調看賬簿數據資料、提取證據原件、調查空缺票據、調看票據原件、查驗電子信息系統、查驗存款賬戶、儲蓄存款等方式開展查驗。需要注意的是:
1、隨之會計信息系統工作的推進,大部份公司基本都使用電子財務軟件做賬,公司財會人員經常出現困惑,使用信息化記賬后,公司總賬、明細賬等,還需要打印輸出嗎?按照相關規定,除了一些特殊情況外,公司還是要將賬冊,憑證等紙質輸出并裝訂成冊。稽查人員同時也會采集并復制公司的電子涉稅經營財務數據數據資料。
2、稅務稽查會涉及到公司重要的財務、稅務信息與數據資料,公司需要出示查驗所屬年度的相關財務、稅務數據資料,例如賬冊、憑證、合同等。
3、如果公司的涉稅問題比較重大,并跨越年度,稽查人員也會調閱相關年度的涉稅數據資料。
重點來了,公司應該如何應對稅務稽查呢?
假如你收到了《稅務檢查通知書》碰到稅務稽查,大家絕對不能再懷著心存僥幸認為可以蒙混過關,一定要認真應對,針對稽查人員提出的疑點,仔細梳理公司業務。
會計人員要認真配合檢查人員,按要求出示賬簿、記賬憑證、報表等數據資料,這些數據資料稽查人員會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整退還。
對公司的真實生產經營情況,不要再藏著掖著,防止不必要的風險。對現行政策理解把握有疑問的,可以主動與稽查人員多溝通,不漏交一分錢,也不多交一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