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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看到有人詢問,企業打算提高開票限額,因而稅務機關進行實地核查,可是企業的真實經營地址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上的注冊地址并不一樣,這樣會有稅務風險嗎?也就是說,會不會因此被開展稅務檢查,或是被質疑偷漏稅,或是被質疑虛開發票之類?
一、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不同,并非不可
在《稅務登記表》(稅務登記信息)中,在本就有“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兩個地址,二者不一樣也屬正常。
當然,理論上,比如多個經營地址,都應當進行登記。但即使未登記,不是說一定就意味著“風險”。
二、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不同,并不意味稅務風險
事實上,有沒有“風險”,用句小品中的臺詞——“你自己不知道嗎”?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虛開發票,沒有偷逃騙稅,所謂“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稅務機關前來核實、檢查,也是人家正常工作;查就是了。
即使存在上述情形(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不同,或者某個實際經營地址未予登記),那也無所謂——補充登記這個實際經營地址即可。本身并不是嚴重問題。
三、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不同,有所非法圖謀,自然不可
當然,如果企業或者公司、個體工商戶等納稅人,事實上其并未在注冊登記地址或者登記的真實經營地址開展真實生產、經營活動,而只是為了偷、漏、逃、騙國家稅款,或者只是為了虛開發票,那么自然違反稅法甚至刑法的相關規定,而為法律所不允許,當然就不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