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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作為近些年的創業風口,吸引了不少老板和資本大顯身手,但是由于現有的政策法規對電商的規范程度較小,于是非法經營、非法代購、惡意的刷單等問題盛行,瞞報收入、偷漏稅頗為嚴重,成為被稽查的關鍵點。近期,就有一個天貓店偷稅被稅局稽查。
該企業通過互聯網銷售開展經營活動,根據該網店支付寶賬戶交易明細統計2020年全年銷售收入(含稅)4815129.4元,交易退款(含稅)24419.26元。實際銷售貨物收入(含稅)4790710.14元,不含稅銷售額4731324.08元。該企業所得收入不記賬、無法核算營業成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該企業進行虛假申報、造成少繳應納稅款,是偷稅。
該企業少繳2020年增值稅合計59,386.07元,少繳2020年城市維護建設稅2,078.51元,少繳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9,462.65元。稅局對該公司處少繳稅款的0.5倍罰款,合計35,463.62元。
在電商行業里,很多老板都忽略了對稅務的風險把控,很多都沒有如實記錄自己的銷售收入,因為基本不用開發票,導致企業大部分收入都是沒有記賬的,再加上電商企業存在很多刷單的情況,這種情況也是不可能開具。那么在這里,就給大家總結一下電商主要存在哪些問題。
1.消費者沒有要發票的需求時,基本不開票。
2.利用刷單虛增銷量,獲取巨額收入,不光要補稅,還要繳納滯納金。
3.內外兩套賬,采購不要票、銷售不開票,收入被隱匿,不申報不納稅。
4.增值稅進項稅與銷項稅額不匹配,企業綜合稅負偏低。
5.傭金收入、倉儲服務、配送服務費、營銷費用與實際有所出入。
6.由于對消費者的現金返還,無法在銷項發票上注明返現金額,不能沖減銷售收入,因此許多電商平臺借此偷漏稅。
7.利用富余票,票貨分離,虛開增值稅發票。
那么,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建議企業應當及時辦理稅務登記,合法合規促銷,避免和杜絕刷單現象。如果確實存在“刷單”銷售數據,在日常經營過程中,應當注意收集“刷單”資金流轉、生成物流信息、第三方交易平臺流水等相應證據,在稅務申報過程中,通過提交能夠證明“刷單”支付成本,購買物流數據成本、平臺交易流水等數據,可以規避刷單補稅風險。
還有,電商平臺企業需要綜合評估,是否存在將富余票向外虛開的內控風險,以及以企業為主體的掛靠代銷等虛開經營風險。
在大數據時代,所有行為都是可追溯的。電商企業不能再通過以前的方式進行賬務、稅務的處理,一定要及時摒除不合規的行為,增強依法納稅意識,遵循市場發展規律,通過合理規劃企業經營模式和組織架構模式,充分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增強競爭優勢,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