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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創業者都是有同一個煩惱:我從企業拿錢出來怎么這么難?也有些經營者認為這就是我的企業,公司的錢就是我的錢,然后直接轉賬?
暫且不說這里的風險,其實啊,最頭疼的還是財會人員企業,經營者給你命令轉賬到,并沒有交代任何用途也不知道是干嘛,搞得財務也不知道怎么辦才好。
那到底是轉還是不轉,到底是怎么轉?
新稅收環境下,稅局會重點監控老板的個人銀行賬戶流水,無論是“公對私轉賬”還是“私轉公”,轉賬數額先要當心有以下情形:
一天之內,單筆數額超過5萬、累計金額超過5萬
2.“公轉公”的金額200萬以上
3.私人賬戶之間轉賬,境內50萬,境外超過20萬。
那今天我們就來聊聊公對私轉賬有哪些風險呢?
首先要強調:公司是老板的,但企業的錢可不是老板的哦!如下:
1、公戶轉股東私戶風險:
公對私轉賬,轉給股東個人的,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參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第二條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私戶轉公戶存在的風險
私戶轉公戶沒申報收入,只掛帳于往來款,會被稅務機關認為未申報的收入,會增大被稽查可能性,若被稅務機關調整為收入類如營業外收入,增加所得稅的繳納。
3、那究竟哪些是可以達到放心公對私轉賬?
1.工資、獎金收入。
2.稿費、演出費等勞務收入。
3.債券、期貨、信托等投資的本金和收益。
4.個人債權或產權轉讓收益。
5.個人貸款轉存。
6.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和期貨交易保證金。
7.繼承、贈與款項。
8.保險理賠、保費退還等款項。
9.納稅退還。
10.農、副、礦產品銷售收入。
11.其他合法款項。
參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
4、一定要將公戶大款轉到私人賬戶,建議如下:
(1)若一定要將公戶大款轉到私人賬戶且是借款,把公戶款項轉到股東以外的私人帳戶;
?。?)簽訂借款合同或借據以作附件進行舉證;
?。?)銀行轉賬備注“借款”,該借款也應記得在日后予以返還沖平;
?。?)借款合同約定利息,而企業計提利息并交納增值稅等會使借款事實更為真實,更安全。
若是股東借款,必須在當年12月31日前歸還;
會計帳面要平帳,否則,一旦被稅務機關發現視為分紅,交納25%企業所得稅和20%個人所得稅。
若是員工出差用款,公戶轉給員工個人,記得備注“備用金”,否則容易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工資薪金,按照“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出差回來后實報實銷,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