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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都是有幾個銀行賬戶的,主要用于日常的經濟交易往來.針對企業的賬戶,是有嚴格管理要求的,并不是隨意可以提取的.此外,如果現金賬戶金額過大的話,有會有一定的風險.那企業現金賬戶金額過大有什么稅務風險?有關稅務風險說明如下.
企業現金賬戶金額過大有什么稅務風險?
賬面上現金過多,超過其他同類型企業賬面現金情況,可能被稅務機關發現財務數據異常,進而導致稅務機關對企業的財務、稅務情況進行查賬,發現企業在日常經營中的其他涉稅違法行為,并對企業進行行政處罰等.
企業賬面資金過多,遠超企業實際持有的庫存現金,可能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以老板個人借款的名義將現金在賬上掛賬,會有抽到注冊資本的嫌疑,工商審計時可能會被市場監督管理局詢問,并受到行政處罰;
支出費用時,不向對方索取發票,從而使得購買價格更低,這種情況下,企業相當于是幫助對方偷逃稅款;
庫存現金過多,也可能是公司對收取貨款的收入沒有存入銀行,那么存在違反會計準則規定,坐支現金的風險.
一般情況下,庫存現金過多,可能是由于收入多計或者費用少計,反映企業會計核算制度不健全,其他科目也會存在核算混亂的情況,這兩種情況都會導致企業利潤虛高,需要多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庫存現金過多會帶來什么風險?
根據國務院《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國家加強現金使用方面的限制和管理,主要是為了促進商品生產和流通,加強對社會經濟活動的監督.
企業超限額大量使用現金,一是不利于安全,二是成本太多.包括兩方面,一是企業自身的經營成本,如安全保衛、人員增加、假幣鑒定等費用會增大.二是大量使用現金,會增加銀行貨幣發行的額度,增加國家發鈔的成本.另外企業大量保存現金,還會給社會造成不安定的因素.
國務院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現金管理的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委托各開戶銀行對企業的庫存現金進行管理.中國人民銀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各開戶單位的庫存現金都要核定限額,庫存現金限額由開戶單位提出計劃,報開戶銀行審批.經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開戶單位必須嚴格遵守.
雖然按照規定是不允許,但實際經營中沒有人管這些事情的,再說這些關于現金、企業之間拆借資金等行為的規定都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現在基本沒有什么實際效力了,最有代表性的《貸款條例》中關于企業之間不允許借貸資金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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