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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大規(guī)模增值稅退稅政策實施以來,各級稅務稽查部門利用稅收大數據加強分析,接受報告,準確篩選疑點線索,采取虛假增加、隱藏收入、虛假申報等手段騙取退稅違法行為。目前,稅務稽查部門已立案查處多起騙取增值稅退稅案件,4月19日公開曝光5起,發(fā)出嚴厲打擊騙取退稅違法行為的強烈信號。
兩種主要的欺詐性退稅案件模式,以及兩種模式對應的不同稅收風險:
其一是虛接受發(fā)票,虛增進項稅額,申請留抵退稅。這種行為模式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一旦虛開稅額超過5萬元,即可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采用這種模式的前兩起案件的結果是直接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其二是銷售環(huán)節(jié)隱匿收入,不確認銷項稅額,從而對未抵扣的進項稅額申請留抵退稅。這種行為模式就是我們常說的“富余票”,其必然和“兩套賬”、“賬外收款”等行為相結合,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guī)定,這種行為構成隱匿收入偷稅。由于逃稅罪適用行政前置程序,因此采用這種模式的后三起案件都沒有直接移送公安機關,而是行政處理結案。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如果拒不配合行政處理,依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副局長江武峰指出,對近三年來騙取退稅的企業(yè)進行全面稽查,并延伸對上下游企業(yè)的稽查。由此可見,接下來對騙取留抵退稅的行為還將持續(xù)高壓打擊,涉稅風險將不僅僅限于企業(yè)實施的騙稅行為本身,還將延伸調查其過往三年的納稅情況,可能會牽連出更多涉稅問題。此外,騙稅企業(yè)同鏈條的上下游企業(yè),也可能遭受稅務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