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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早出晚歸,掙點錢非常不易,確是富了企業、苦了自己——企業收益都是在企業賬戶上趴著,不敢股東分紅!為什么呢?這主要是因為經營者要想把企業收益拿到本人腰包,一般來說都是利用股東分紅的方式實現。而股東分紅收入,經營者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比較簡單一招,個人所得稅從40%降至3%,經營者收入再高也不用怕了想一想都肉疼。要知道,這可是企業交了增值稅、消費稅、公司所得稅等等之后,第四次繳稅。如果是以前,還可以利用個人消費企業報銷的方式解決其中一部分。可是今年稅務稽查特別嚴格,經營者不敢再如此造次。
那么,還有沒有合理有效的節稅方式呢?答案肯定是有的!舉個例子:
一家企業公司經營者又是股東,他不僅僅要應對高額的公司所得稅,還要應對股東分紅稅。最后結算時,他不想繳納高額股東分紅稅,只想按本人經營所得稅繳納。他該怎么辦?可以直接使用個人獨資企業,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核實行業利潤率10%,部分產業園區也無需公司法人到場,操作相對比較簡單。納稅后,無需再繳納股東分紅稅,可將20%的稅率降至3%。
個人獨資企業:
核定行業利潤率:10%
再按五級累進制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0.5%-2.1%
增值稅:1%
附加稅:0.06%
綜合稅率:3.16%以內,建議在500萬內開發票(適用于高額股東分紅稅、所得稅負高、收益虛高)
比如某公司股東分紅450萬,正常納稅應繳納:450萬*20%=90萬,股東可在產業園區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用業務分包的形式轉讓給個人獨資企業,可以核實征收。
增值稅:450萬/1.01*1%=4.45萬
附加稅:4.45萬*6%=0.26萬
本人經營所得稅:450萬*10%*30%-40500=9.45萬
總繳納稅額14.16萬,無需再繳納股東分紅稅,賬戶上的錢可以自由支配。
企業可以合理有效運用區域性稅收優惠來實現節稅,提高收益!目前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企業注冊到有稅收政策的稅收優惠區,不僅僅最節稅而且合理合法。
產業園區對注冊企業的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獎勵;
公司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給予扶持獎勵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申請核定征收,核定后綜合稅負4%以內;
有限公司案例分析:
某實業公司在稅收優惠區成立分(子)企業為例:假設2020年,實繳增值稅/公司所得稅1000萬元,對企業的扶持數額如下:
增值稅獎勵1000*50%*50%=250萬
公司所得稅獎勵1000*40%*50%=200萬
2000萬稅收,可獲得450萬的扶持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