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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稅三期上線至今,中小企業的數據信息被全方面被采集,為稅務稽查提供了數據信息基礎,案子越選越準,查補越查越狠。
2018年8月至2021年年底,國稅總局依法查處虛開增值稅票騙稅中小企業44萬戶,查補稅金909億元,抓捕歸案嫌疑人43459人,在這一些案例中,稅務機關主要是從十個方面獲得或發現中小企業涉稅問題。
稅務稽查對象從這10種渠道找!
01、小微企業自行申報的稅收數據信息和信息,以及稅務機關在稅務管理過程中形成的稅務登記、稅票使用、稅收優惠政策、資質認定、進出口退稅、企業財務報表等涉稅數據信息和信息;
02、稅務機關風險管理等部門在風險分析和識別工作上發現并推送的高風險納稅人風險信息;
03、上級黨委、政府、紀檢監察等單位和上級稅務機關(以下統稱上級機關)通過督辦函、交辦函等形式下發的督辦、交辦任務提供的稅收違法線索;
04、檢舉人提供的稅收違法線索;
05、受托協查事項形成的稅收違法線索;
06、公安、檢察、審計、紀檢監察等外部單位以及稅務機關督察內審、紀檢監察等部門提供的稅收違法線索;
07、專項情報交換、自動情報交換和自發情報交換等過程中形成的國際稅收情報信息;
08、稽查局執法過程中形成的案件線索、處理處罰等稅務稽查數據信息;
09、政府部門和社會組織共享的涉稅信息以及稅務機關收集的社會公共信息等第三方信息;
10、其他涉稅數據信息、信息和稅收違法線索。
中小企業了解稅務危機的來源渠道,有利于中小企業規范管理、提前預警稅務危機,為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贏得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