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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依規依法對納稅者、義務人落實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所開展的稅務查賬和處理工作的合稱,就是稅務稽查。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授權,稽查局專司偷漏稅、規避追繳欠稅、騙退稅、抗稅案件的查處。因此,稅務稽查目的是為了嚴厲打擊稅務非法行為而誕生的。
稅務稽查的四項基本環節是什么?
四項基本環節
1.選案:對各類涉稅數據、信息和線索開展收集、處理、立案、反饋;
2.檢查:收集案件的證據材料,對涉稅疑點開展查證;
3.審理:核實案件事實、審查鑒別證據、依規依法認定違法行為性質,制作結論性文書;
4.執行:將稅務文書送達被執行人,督促其按規定繳納稅收款項,對不主動落實的被執行人依規依法采取稅收保全、強制執行措施。
被稅務稽查了怎么辦?
企業被稅務稽查了也不要過度緊張,只需要繼續保持正常的經營,同時積極主動配合提供相關的資料就好。對查明稅務違法事實不存在或情節輕微的,稅務局依規依法做出《稅務稽查結論》或《不予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符合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后果等法定情形的,從輕或減輕處罰。
稅務稽查是什么,被稅務稽查了怎么辦?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規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規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