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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與供應商進行業務往來后往往無法取得相應的發票,這一直是企業主頭疼的問題。比如有些企業在同一個小供應商購買材料的地方,但是供應商不給企業開發票,企業有實際的費用,但是沒有相應的成本發票來扣除,企業的利潤往往是幾百萬,所以企業要交很高的稅。
說到缺票,一些企業主想買票來收費。雖然這可以在短時間內解決企業缺票的問題,但這種方式實際上會增加企業的風險,因為一旦稅收制度檢查出來,企業的懲罰就無法逃脫。企業必須謹慎對待補稅和罰款。
第一、如果企業經常與小型供應商進行業務交流,企業可以考慮通過自然人開具合理的成本發票,并通過園區開具自然人開具。目前,增值稅也可以免征。因此,只有個人所得稅在0.8%-1.5%左右,綜合稅率在1.8%-2.5%左右,才能合理解決企業這部分成本發票的問題。
第二、除了自然人代開以外,企業還可以考慮通過靈活用工的方式解決這部分無法取得的成本發票,通過入駐靈活用工平臺和供應商建立業務往來,那企業就可以直擊通過平臺給供應商支付款項,而靈活用工平臺在供應商收到款項后,會給企業開具6%的專用發票,企業這部分發票也是可以合理解決的。
第三、通過有限公司的返稅政策來解決,這種方式主要就是針對企業的利潤虛高的情況,企業入駐到園區后,可以享受園區對企業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稅收返還,根據企業繳納的稅收,地方增值稅會保留50%,企業所得稅保留40%,而園區則是在這基礎上,對企業返還70%到90%的稅收比例,只要企業當月繳納稅收,次月就可以獲得地方對企業的稅收返還。
企業可以通過以上合規合法的方式來為企業節稅,不要再通過買賣發票來抵扣成本了,自從新稅收環境上線以后,會對企業的業務也進行監管,一旦發現企業的該發票不合理,那反而增加企業的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