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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業多繳所得稅八千多元被稅局約談,是稅局搞錯了嗎?臨近第四季度,財務會計們開始擔憂自家的賬務處理了,要等年底一起調賬嗎?No,No,No,要想明年的匯算清繳事少,各項指標的風險自查要抓緊開始了……
01、多繳企稅8056.92元
公司被約談
近日,廣東省稅務局下達了一份稅務約談通知書,要求相關企業就具體事項作出說明。
通知書主要提及了該企業5個方面的異常指標:
1、2020年至2021年出口退稅金額增長迅速且金額較大;
2、2020年和2021年免稅銷售額金額較大,同期卻無相關的進項稅轉出;
3、2021年增值稅收入與所得稅收入存在較大差異;
4、2021年度多繳所得稅卻未辦理退稅;
5、2019年度資產負債表期末數與2020年資產負債表期初數不一致。
如果是你,在接到該份稅務約談通知書時,會怎樣向稅局說明指標異常的原因?
其實,拋開這份通知書不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編制財務報表及報稅時,會出現一些一些異常的指標,平時多注意這些指標的預警,就可以幫企業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02、關注預警指標
不要再年底集中調賬了!
1、所得稅收入與增值稅銷售額的比對
超過預警值可能存在的問題:少記、漏記收入、延遲確認收入
比如一筆收入開具了發票,也申報了增值稅但沒有申報所得稅,或者僅部分申報所得稅;或者一筆收入開具了發票,也申報了增值稅,應該在本年度申報所得稅收入,但延遲到了次年才申報。
這些情形都可能導致申報的企業所得稅收入小于增值稅銷售額的部分占比超過10%,從而使指標異常。
2、企業所得稅預繳和匯繳的差異
低于預警指標可能存在的問題:少預繳稅款
比如一些企業想盡量延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時間,因此預繳時調整報表數據不繳納或者少繳納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再正常繳納,導致兩者差異較大。
但是預繳和匯繳的金額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差異,主要是因為匯算清繳的申報表需要在實際利潤的基礎上+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而預繳申報表依據實際利潤填寫,只對個別項目進行調整,例如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攤銷的調減額。這就導致,預繳所得稅額和匯繳所得稅額不完全相同,但又存在一定關系。
因此,如果確實存在特殊原因導致預繳稅款低于預警值(如匯算清繳前更正前期錯誤賬務處理)的,應該留存資料備查。
3、其他指標關注
成本方面重點關注以下指標異常項:
(1)匯算清繳申報的“營業成本”應與財務報表(利潤表)的“營業成本”填報不一致;
(2)收入、成本不匹配或出現倒掛現象。如:收入為0或很小,成本卻很大。
(3)基礎信息表108“采用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勾選“否”,營業外支出與利潤表中的營業外支出卻不一致等。
費用方面重點關注以下指標異常項:
(1)有收入且金額較大,企業卻無任何費用,期間費用明細表零申報;
(2)匯算清繳申報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等期間費用與利潤表嚴重不匹配;
(3)期間費用明細表中“其他”欄次,占比超50%等。
企業利潤方面重點關注以下指標異常項:
(1)匯算清繳申報表中的利潤總額與利潤表里的利潤總額不一致;
(2)報送的資產負債表與利潤表勾稽關系有出入;
(3)企業常年虧損,卻屹立不倒;
(4)相比同行業利潤偏低等。
其他方面重點關注以下指標異常項:
(1)企業當期新增應收賬款大于收入80%、應收賬款長期為負數;
(2)當期新增應付賬款大于收入80%;
(3)預收賬款減少但未記入收入、預收賬款占銷售收入20%以上;
(4)當期新增其他應收款大于銷售收入8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