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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規依法把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其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在實務中,股權變更業務一直以來都比較麻煩,不說別的,前期準備的資料就前前后后一本書那么厚,讓人看了都頭大。更別說,在辦理過程所涉及的稅務風險和轉讓風險了。
如何安全高效地完成股權變更?
要想安全高效的完成股權轉讓,一般情況下需要考慮兩個風險:
01、個人所得稅轉讓風險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股權轉讓新規中明確規定: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應先持相關資料到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再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即:先完稅再變更!
當股權發生實質性轉移,而且轉讓方也應獲取了報酬或免除了責任,因此都應當屬于股權轉讓行為,個人取得所得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股權如何計稅:
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其中,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舉例
小紅持有實操君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小明,股權原值200萬元,轉讓價格280萬元,不考慮其他情況:
股權轉讓合同履行完畢、股權已作變更登記,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小紅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280-200)×20%=16萬元。
02、未完成出資股權轉讓風險
風險分析
根據公司法原理,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股東取得股東資格一般無異議,但其取得的股權應屬于不完整股權,該類股東進行股權轉讓,如不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關對外轉讓限制性規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存在被認定無效的法律風險,如符合前述規定,公司有權要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公司債權人有權在未出資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防范措施
針對該類股東股權轉讓風險,應在股權轉讓協議中注明該股權的真實情況并且不能違反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關對外轉讓限制性規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同時,對未出資部分,在實際轉讓作價時應予以考慮。
認繳制的公司如何安全轉股?
很多公司都是認繳制出資額,以至于在轉讓股權時也沒有完全履行出資義務。有的老板就會認為,如果0元轉讓股權就不納稅了。
我們先來看一個案例:
甲公司屬于認繳的,實收資本為0元,自然人股東王總100%控股,企業凈資產200萬元,此時想要0元轉讓股權,是否存在個稅風險?
這筆股權轉讓業務肯定存在稅務風險。你的股權你雖然0元轉讓,但是并不意味著你個稅上就可以0元繳納!
當時股東實繳為0元,只是代表財產轉讓的原值為0元,并不代表財產轉讓的收入就可以是0元,若是你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則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稅局照樣會核定轉讓價格。
所以個人所得稅=200*100%*20%=40萬元。
當然股權轉讓中存在的風險不止這些,根據每個公司的情況不同,風險也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