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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全國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在廈門、寧波、鄭州、天津等地陸續通關成功。自此,我國外貿公司跨境電商B2B出口出現專門的出口通關方式,可以享受相關聯的通關便利。2022年底新稅收環境上線,跨境出口企業財稅合規,成了眾多企業亟待重視、急于解決的問題。
目前跨境電商出口企業所面臨的稅務風險主要涉及:企業增值稅、所得稅和個稅三個方面。
一、缺少進項發票發票導致無法正常出口收匯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稅務部門的有關規定,出口環節如沒有進項發票發票,不僅不能退稅,反而需繳納13%的增值稅。諸多跨境電商賣家,只要是采購的無票貨物,都無法正常報關出口和收匯,只能采用0110買單出口或者市場采購1039等方式解決出口通關問題。
二、通過結匯到私人帳戶規避所得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所得稅的稅率為25%。目前部分跨境電商為了逃避高額稅負,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收匯到境內私人帳戶,規避所得稅。這種做法是典型的偷稅行為,未來會面臨很大的稅務風險。
三、個稅未合規納稅申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需要繳納個稅。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稅率為3%至45%;經營所得稅率為5%至35%;其他所得稅率為20%。目前很多跨境電商賣家直接將收入進入私人帳戶,但是個人所得未按規定納稅申報。
四、稅收征管存在重大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部門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部門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
近期北京市國稅局調查天貓和京東商戶的稅務問題,這也是跨境出口企業面臨的普遍問題。賬面銷售額巨大,但是申報的銷售數據和繳納的稅額很少,數字化交易的時代,數據累計和數據透明是基本的特點,新稅收環境下跨境財稅合規將是企業做強做大的基礎保證,如果當下還沒有采取一定的措施,稅務風險將無法釋放,未來將付出極大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