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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復入賬:
(1)風險點:可能存在重復報銷的風險(電子發票自帶電子簽章、可重復打印)
(2)防范措施:
①使用相關財務系統,不允許電子發票重復報賬等;
②小公司可使用excel電子臺賬,利用顯示重復值功能進行防范
2、銷售方惡意沖紅
(1)風險點:已入賬的電子發票被銷售方惡意紅字沖銷
(2)防范措施:關注認證平臺上發票狀態及系統提示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1)購買方未抵扣申報的:
a、發票勾選系統內發票狀態顯示“已紅沖”
b、查驗發票信息時,發票票面會顯示紅色大字“紅沖”
(2)購買方已抵扣申報的:
銷售方無法自行開具紅字發票,需先通過購買方填開紅字信息表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1)普通發票紅字開具不需要填寫《信息表》,其紅字信息不會關聯到原發票上,所以無論何時查詢,原發票都是正常狀態。
(2)自2021年1月增值稅綜合服務平臺升級,新增“紅字增值稅發票信息提醒”功能,可自行前往增值稅綜合服務平臺進行查看是否存在提醒信息。
3、發票造假:
(1)風險點:可能存在利用PS技術修改信息進行發票造假的風險
(2)防范措施:取得發票后,首先進行發票真偽查詢,其中包括票面信息真偽辨別和電子簽章真偽辨別
政策依據:
1、《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使用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1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