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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工作的構建常常跟時間賽跑,有著單向性,假如后續想要補,已經來不及,一不小心還會付出代價常常很大。企業經營者往往會在公司業務運營上花最大的精力,但因受制于稅務知識的專業性,又或者是存在僥幸心理,直到稅務處罰、資金失控、合規無路這樣風險爆發時才發現事態的嚴重。這就像是個人為了事業和工作特別拼命,可是直到他某一天突然病倒了才意識到早就嚴重透支了,這個時候就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了。
財稅合規風險,主要是指的財務管理和稅務管理行為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風險。財務合規風險是公司日常運營管理中遇到的較為普遍的風險,稅務管理伴隨著資金流動,資金流動會將財稅問題滲透到公司的每一個運營管理環節,公司所有的運營管理活動最終都會反映在財務數據上,這些信息既能暴露出公司運營管理中的問題,日后也能夠成為指證公司刑事違法的關鍵性證據。
知名企業深陷財務造假案
2022年5月,證監會公布2021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其中家居企業“宜華生活”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案,是一起實際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實施財務造假的典型案件。
在2016年至2019年期間,“宜華生活”通過虛構銷售業務等方式,累計虛增收入71億元。宜華生活主營業務為家具和木地板等家居產品的設計、生產與銷售,其中產品外銷占比高達70%以上。2019年4月27日,宜華生活發布了2018年年度報告,在報告期末,宜華生活貨幣資金余額為33.89億元,長期借款、短期借款、應付債券余額合計為52.56億元,報告期內財務費用4.47億元,占歸母凈利潤的115.50%。一邊賬面上躺著數十億元貨幣資金,一邊為融資支付高額利息,“宜華生活”異常的財務數據,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2020年4月,證監會依法對宜華生活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
與此同時,意圖幸福咖啡的國內知名咖啡品牌瑞幸咖啡也被財務暴雷。2020年4月2日晚間,瑞幸審計機構安永表示,在對公司2019年年度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工作的過程中,安永發現公司部分管理人員在2019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通過虛假交易虛增了公司相關期間的收入、成本及費用。
2020年4月4日凌晨,瑞幸咖啡自曝造假22億事件持續發酵,周五收盤,瑞幸股價再次大跌15.94%,報5.38美元。中國證監會此前稱,對該公司財務造假行為表示強烈的譴責。2020年4月5日下午消息,瑞幸咖啡發布道歉聲明表示,涉事高管及員工已被停職調查。
從以上案例我們可以發現,造假一時爽,責任必須抗。這其中不僅涉及到行政責任,嚴重的甚至涉嫌刑事犯罪。從2020年8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時發布了針對瑞幸咖啡的調查通報,顯示瑞幸咖啡不僅存在大規模虛假交易,虛增收入、成本、費用、虛假宣傳等行為,其關聯公司還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而2021年3月份正式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專設“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試圖通過刑事制裁公司違規信息披露的行為,已經敲響了財務造假行為刑事犯罪的警鐘。
從以上真實案例我們可以發現:
1.一次鋌而走險的財稅造假可能會導致公司股價熔斷,市值縮水,給企業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很大;
2.財務造假的參與者有著高層性,長期性的特點,涉案企業的內控合規管理已存系統性問題;
3.對涉事人員應采取法律手段,應當建立刑事合規機制進行專業化管理;
4.合規文化的建立有助于強化企業合規思想意識,匹配企業合規文化。
2023年這7個方面將被重點稽查!
1、公司的收入
有些企業利用私戶、微信、支付寶等收取貨款來隱匿部分收入,或存在大額收款遲遲不開發票,或給客戶多開發票等等,注意了,以后還這樣操作可要小心了!
金稅工程不僅僅通過你申報的數據,來核實是否異常。可能還會通過企業銀行賬戶、公司相關人員的銀行賬戶、上下游企業相關賬本數據、同行業收入、成本、利潤情況等來稽查比對。
且央行早已施行了大額現金管理試點,公轉私、私轉私都將會嚴查!
2、公司成本費用
主營成本長期大于主營收入;公司沒有車,卻存在大量的加油費;差旅費、會議費、咨詢費等異常;工資多申報或少申報;買發票;多結轉成本,后期紅沖或補發票;計提了費用卻遲遲沒有發票等等…這些都是嚴查的重點。
3、公司的利潤
報送的資產負債表與利潤表勾稽關系有出入;利潤表里的利潤總額與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的利潤總額有出入;公司常年虧損,卻屹立不倒;同行業利潤偏低等等。
4、企業的庫存
金稅工程上線后,公司庫存會進一步的透明化,公司進多少貨,出多少貨,還剩多少貨,可能比你自己還清楚,假如庫存賬實不一致,公司務必引起重視,及時查找原因。在此提醒公司一定要做好存貨管理,統計好進銷存,定期盤點庫存,做好賬實差異分析表,盡量避免庫存賬實不一致。
5、公司繳納的稅額
增值稅收入長期大于企業所得稅收入;稅負率異常,如果企業平均稅負率上下浮動超過20%,稅務機關就會對其進行重點調查;公司大部分員工長期在個稅起征點以下;員工個稅申報表中的工資與企業申報的工資不一致;實收資本增加,印花稅未繳納;盈余公積轉增資本,個人股東卻未繳個稅等等。
6、企業的銀行賬戶
在2019年實施了“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納入到了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實施信息共享及核查通道。稅務局、銀行等機構可以通過系統核實公司納稅信息及納稅人營業狀態等情況。
7、企業的社保
試用期不入社保;代別人掛靠社保;未足額或未繳納社保;員工自愿放棄社保,就沒有給入;不簽合同就不繳社保;檔案未轉就不給交社保等等。
以上情況通通屬于違法。